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等24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则及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一
新通则:明确通用要求,提升审批效能
新通则围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全流程,明确了审批方式、流程、时限等通用规范,核心修订内容集中在四方面:
1.优化审批效率
规范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减负增效。
2.细化审批方式
明确先核后证、后置现场审查和告知承诺3种审批方式的具体操作标准,适配不同企业场景需求。
3.压实主体责任
新增“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求,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
4.严格报告管理
将企业提交的检验检测报告时限调整为申请前6个月内,明确报告不得为多份组合件,实地核查中严格核查报告符合性。
二
新细则:精准适配产品,完善技术标准
针对24种具体工业产品,新细则进一步细化定义、适用范围、生产许可条件、实地核查等技术要求,六项修订内容直指质量安全核心:
1
整合优化细则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个细则合并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简化管理流程。
2
更新标准依据
对涉及标准变化的18种产品细则,同步更新引用的产品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确保合规性与时效性。
3
完善产业政策
优化建筑用钢筋、水泥、电线电缆、人造板、危险化学品等5类重点产品的产业政策要求,契合行业发展导向。
4
规范设备要求
细化建筑用钢筋等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配置标准,强化生产环节质量管控。
5
聚焦质量安全
依据产品及检验检测标准变化,优化安全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筑牢质量安全底线。
6
规范核查流程
完善“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条款与判定方法,减少核查人员自由裁量权,确保核查公平公正。
下一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跟进新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以优质服务推动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助力宁波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