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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一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投资者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追溯调整后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期发行概况

一、决议情况及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经发行人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8日经公司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并形成决议通过。

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总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并附不超过0.85亿元的超额配售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期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0.85亿元的发行额度。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参照市场利率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3年末到期;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1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如投资者申请回售,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延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起息日:2018年8月6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的8月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或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其回售或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2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8,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21,45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未募集齐28,500.00万元,按本比例缩减相应用途。

上市安排: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2018年8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8月6日和2018年8月7日(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已取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的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7]110号”,核准发行人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第五期,首期4亿元债券于2017年5月2日发行,第二期4亿元债券已于2017年6月26日发行,第三期6.15亿元已于2017年10月12日发行,第四期3亿元已于2017年11月15日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本期债券上市,具体时间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合格投资者。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延和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联系人:郑琳

联系电话:0411-65891137

传真:0411-65891137(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789号6楼

联系人:韩露、魏峰、鲁昕悦、田涛、潘一凯、刘润田、许昊、刘韬伟

联系电话:021-32587363

传真:021-32587598(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冯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6层607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3520792868

传真:010-84195130(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方文森

办公场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010-68002328

传真:010-68002326(五)担保人:王延和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

身份证号码:231004195511260536

联系电话:0411-65891137

传真:0411-65891137(六)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联系人:钟晓南

联系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51019030(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负责人:董军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5号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411-66866591

传真:0411-66866006(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总经理:高斌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五、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级结论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主体评级观点及报告摘要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主体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金玛商城商业零售业态体系多元,运营商业物业出租情况较好以及收入与盈利规模稳定增长,财务结构较为稳健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具有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零售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其他应收款快速增长、对外担保及受限资产规模较大以及担保方对外担保规模较大,担保效力有限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2、正面:

(1)商业零售业态体系多元。公司商业零售涵盖超市连锁、百货及专业市场等多个子业态,并拥有两家跨境电商平台及多家跨境电商O2O体验店。多元化的业态体系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零售业行业竞争力。

(2)运营商业物业出租情况较好。公司下属运营管理商业物业地处大连市核心商圈、辽宁阜新、盘锦及内蒙古通辽区域商业中心,位置的稀缺性有效支持其在区域内的竞争力,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强。近三年,公司运营商业物业出租率均保持在90%以上。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下属运营管理商业物业合计可租面积29.91万平方米,其中自有物业面积21万平方米左右。

(3)收入与盈利规模稳定增长,财务结构较为稳健。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保持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较为稳定,获现能力较强,对债务本息的偿还保障良好。同期公司财务杠杆维持在较低水平,目前债务期限结构合理,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3、关注:

(1)零售行业竞争激烈。随着我国零售行业的全面开放,零售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此外,网购市场的高速发展对已承担着租金及人工上涨等方面压力的传统零售商形成一定冲击。

(2)其他应收款增长较快。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由2016年末的4.82亿元增长至13.84亿元,其中对公司股东及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6.40亿元,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余额占比为47.42%,集中度较高。

(3)对外担保规模较大。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对外担保合计人民币9.68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6.21%,其中对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22亿元,对非关联方担保余额4.46亿元。公司对外担保规模较大,应对或有负债风险加以关注。

(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至2018年3月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4.1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9.90%,处于较高水平。受限资产主要用于银行贷款抵押,较大的受限资产规模将影响公司未来以资产抵质押的方式进行债务融资的能力,若未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务本息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5)担保方对外担保规模较大,担保效力有限。截至2018年3月末,本期债券担保方王延和先生个人对外担保规模合计32.08亿元,考虑到王延和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且王延和先生对外担保规模较大,其个人及妻子名下房产均已抵押,其对本期债券的增信实力影响较为有限。

4、评级展望:稳定。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一)中文注册名称: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王延和(三)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2年6月13日(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36441394H(五)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28号(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王潇(七)公司联系电话:0411-65891141(八)公司传真号码:0411-65891141(九)公司邮编:116100(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十一)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十二)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烟、酒、饰品销售;餐饮,娱乐,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熟食品加工(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三)所属证监会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一)设立

公司系由王延和等3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2002年6月13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102000001019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设立时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为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2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延和;类型为有限责任;核准的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服装、百货、食品、副食品、家具、土畜产品、音像制品、水产品、粮油销售;餐饮,娱乐,物业管理,商务咨询,商品展示,房屋、摊位出租(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营业期限自200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3-1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公司的设立程序:

2002年6月7日,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向公司核发了(大)开名称预核内、外字第210200200200598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的名称为大连金玛商城有限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至2002年12月6日。

2002年6月8日,公司股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申请设立有限公司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002年6月12日,大连正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大成会验字[2002]1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6月12日,贵公司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贰仟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2002年6月13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期末,股东出资、股权结构为:

表3-2公司报告期末的股权结构表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共23家。

表3-3:截止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1级次为1指的是一级子公司,下同

1、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机电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动防护用品、服装、鞋帽、针织品、床上用品、建筑材料销售;商品展示服务、摊位租赁。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89.06万元,总负债为1,469.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28.98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56.12万元,净利润为704.27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玛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27.97万元,总负债为2,355.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72.47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98.74万元,净利润为43.49万元。

2、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65%;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出资占比35%。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日用百货、粮油销售;摊位出租;物业管理。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835.84万元,总负债为1,074.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761.34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866.91万元,净利润为1,402.16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06.53万元,总负债为2,647.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959.43万元,2018年1-3月共实现营业收入544.14万元,净利润为198.09万元。

3、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1665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土产日杂、家电;仓储;房屋租赁。

截至2017年末,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7,688.57万元,总负债为7,644.1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044.4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45.76万元,净利润为7,503.7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通辽批发城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9,490.16万元,总负债为12,710.9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779.1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00.76万元,净利润为1,452.86万元。

4、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国内一般贸易;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土畜产品、蔬菜、水果、禽蛋收购;代办移动基础业务。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3,088.40万元,总负债为150,193.9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2,894.4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5,898.13万元,净利润为13,734.77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8,630.41万元,总负债为122,656.1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5,974.30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117.01万元,净利润为3,079.88万元。

5、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商品配送,货运站(场)经营(停车场),货运站(场)经营(物流中心),货运站(场)经营(一级综合货运站),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035.41万元,总负债为24,594.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440.8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977.68万元,净利润为7.415.85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庄河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154.40万元,总负债为21,943.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211.40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047.81万元,净利润为1,770.58万元。

6、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

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温泉洗浴,客房,餐饮、会务服务;卡拉OK、KTV;工艺品、美术作品及书法作品(文物等专项审批除外)销售。

截至2017年末,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003.32万元,总负债为102,392.7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610.6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40.33万元,净利润为2,272.6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唐风国际温泉会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7,475.57万元,总负债为101,514.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961.18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87.39万元,净利润为350.58万元。

7、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

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屋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945.48万元,总负债为27,695.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50.08万元,由于公司项目正在开发建设阶段,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50.91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鼎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973.92万元,总负债为28,739.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4.11万元,由于公司项目正在开发建设阶段,因此,公司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5.97万元。

8、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

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销售;综合商厦租赁服务,少儿文化服务。

截至2017年末,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361.89万元,总负债为53,031.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330.09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795.41万元,净利润为-158.20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阜新金玛正和购物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276.27万元,总负债为51,924.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352.13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67.42万元,净利润为22.04万元。

9、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6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物业及市场管理;摊位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地下停车场服务;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50.59万元,总负债为656.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393.96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89.84万元,净利润为1,987.7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玛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83.88万元,总负债为1,611.6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872.27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99.66万元,净利润为478.31万元。

10、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屋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出租。

截至2017年末,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688.87万元,总负债为30,820.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7,868.80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537.39万元,净利润为8,326.72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振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3,178.91万元,总负债为34,514.4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8,664.43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71.46万元,净利润为795.63万元。

11、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水稻、玉米、小麦、杂粮种植、加工、收购、销售、烘干、仓储、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农副产品经销,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货物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末,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6,446.49万元,总负债为53,202.1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244.3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361.08万元,净利润为5,986.60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总资产84,898.29万元,总负债64,790.24万元,所有者权益20,108.05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096.71万元,净利润1,190.16万元。

12、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项目咨询,会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金玛宏寰大厦自有停车场车辆看护服务。

截至2017年末,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182.66万元,总负债为78,893.2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710.56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95.97万元,净利润为1,479.09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金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10.23万元,总负债为78,890.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79.7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38.07万元,净利润为330.77万元。

13、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

截至2017年末,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197.40万元,总负债为21,209.5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987.8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522.75万元,净利润为2,262.42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宏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061.41万元,总负债为20,108.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5,953.12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21.05万元,净利润为965.31万元。

14、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

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用电器、珠宝玉器、化妆品、黄金饰品、房屋租赁、摊位租赁、床上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厨具、工艺品、皮件箱包、钟表、眼镜、花卉、玩具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

截至2017年末,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685.91万元,总负债为36,889.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795.99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503.32万元,净利润为3,644.69元。

截至2018年3月末,盘锦金玛正和商场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676.05万元,总负债为36,324.2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2,351.76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60.82万元,净利润为555.77万元。

15、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互联网经营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电子产品;网络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普通货物仓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

截至2017年末,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70.73万元,总负债为1,318.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52.13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71.60万元,净利润为261.5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59.91万元,总负债为6,576.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83.61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78.75万元,净利润为31.48万元。

16、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在其核准的期限与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该公司系2016年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控制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末,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422.69万元,总负债为140.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282.43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37.55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吉林省佰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5,876.53万元,总负债618.6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258.90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4.53万元。

17、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

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利用互联网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品、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末,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8,157.73万元,总负债为1,918.1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239.55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880.92万元,净利润为791.8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大连亿享生活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0,497.06万元,总负债3,927.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569.48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431.83万元,净利润为329.93万元。

18、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内部管理及生产流程服务管理;利用互联网经营服装、化妆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五金交电;化妆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含报关、报检);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人工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市场调查;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代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末,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16.21万元,总负债为9.9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06.23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7万元,净利润为-191.94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金玛爱诺艾斯(大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769.02万元,总负债0.2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68.73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7.49万元。

19、大连金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金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会议服务、礼仪庆典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家政服务;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尚未投入正式运营。

20、顺乾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顺乾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承办海陆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含报关、报验)、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工艺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通信器材、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建筑材料、食品、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销售并利用互联网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2017年5月通过股权转让方式由发行人子公司亿润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51%的公司。

截至2017年末,顺乾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7.57万元,总负债为0.3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7.23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32.77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顺乾国际物流(大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3.85万元,总负债为136.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07.71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59.52万元。

21、牡丹江正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牡丹江正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管理服务;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日用百货、食品、保健品、农副产品、林产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截至2018年3月末,牡丹江正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投入正式运营。

22、牡丹江市金玛滑雪场管理有限公司

牡丹江市金玛滑雪场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冰雪娱乐项目、健身活动、餐饮服务。

截至2017年末,牡丹江市金玛滑雪场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7.75万元,总负债为130.1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7.57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1.42万元,净利润为-144.43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牡丹江市金玛滑雪场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8.87万元,总负债为170.0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88.8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1.40万元,净利润为-178.73万元。

23、河南亿嘉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亿嘉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11,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

截至2017年末,河南亿嘉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8.11万元,总负债为178.1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万元,由于尚未投入正式运营,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河南亿嘉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3.83万元,总负债为193.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0万元,由于尚未投入正式运营,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24、河南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河南金玛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文教用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工艺品、劳保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超市连锁运营管理、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尚未投入正式运营。

(二)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合营、联营企业。

(三)参股企业情况

表3-4: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参股企业情况表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股东为王延和(持股58.91%)、苗胜田(持股5%)、苗茂田(持股5%)、苗钢田(持股5%)、苗志田(持股4%)等在内的共46位自然人股东。其中王延和为公司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王延和先生,1955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解放军某部营长,牡丹江市百货大楼副总经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货大厦总经理等职。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延和先生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王延和持有的发行人58.91%股权无质押。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延和先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报出之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延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表3-5王延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报出之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延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投资情况如下:

表3-6王延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图3-1发行人截至2018年3月末的股权结构图(三)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的是由王延和、苗胜田、苗钢田、苗茂田等46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3-7: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

王延和先生,1955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解放军某部营长,牡丹江市百货大楼副总经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货大厦总经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昌林大厦总经理等职。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白瑛女士,1962年9月生,专科学历,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董事长王延和先生配偶。

杨乃建先生,1957年10月生,专科学历。曾供职于牡丹江百货大楼、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货大楼。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昌林大厦、金玛商城等。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云峰先生,1967年12月生,大学学历。曾供职于牡丹江百货大楼,2002年至今就职于金马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王克俭先生,1963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黑龙江牡丹江百货大楼会计、副科长,牡丹江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货大楼总经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昌林大厦副总经理、金玛商城副总裁、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黑龙江金玛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国民先生,1962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供职于黑龙江望奎县水利局、黑龙江望奎省质制粮厂、黑龙江望奎检察院、黑龙江望奎县驻大连办事处等处,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江世春先生,1959年3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四平坦克三师战士、牡丹江军分区副参谋长,2004年至今任职于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闫晓勇先生,1957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工会主席。

于寿鹏先生,1960年12月生,大专学历。历任佳木斯五交化采购供应站科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浪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2002年至今任职于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凤琴女士,1949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黑龙江北方工具厂,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苗胜田先生,1944年1月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牡丹江市化工学院、牡丹江三道富牧场、牡丹江平安化工厂、大连嘉鑫木业有限公司。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情况

刁秋环女士,1960年10月生,中专学历。曾供职于金州纺织公司。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高英莉女士,1958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今就职于金玛集团,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玉湖先生,1951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就职于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王庆山先生,1951年8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就职于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徐建军先生,1955年9月生,专科学历。曾供职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昌林大厦,大连金玛商城、金玛超市等处。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梓冰先生,1985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大连金玛硼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王梓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王延和先生之子。

白昌龙先生,1985年生,硕士学历。历任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战略发展研究中心主管、唐风温泉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第一副总经理等。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白昌龙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王延和先生之子。

贾明智先生,1978年4月生,硕士学历。历任金玛商城企业集团董事长秘书,金玛超市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金玛购物广场总经理,金玛超市总经理,金玛商城总经理等职。现任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友海先生,1971年2月生,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历任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副处长,锦江国际酒店集团副总裁。历任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科员、部长,大连鹏生集团总部亿达集团及所属企业经理,百年城集团总监等。现任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峰先生,1972年7月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佳木斯永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黑龙江永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表3-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情况表

单位:万股、%

表3-22: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关系

单位:%(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表3-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商品批发零售业、农产品生产销售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业和酒店业等。

1、商品批发零售业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商品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经历了封闭期、转型期和拓展期等一系列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批发零售市场处于单一业态的小规模发展阶段,商品较为稀缺,供不应求,卖方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消费模式以统一分配为主,国有企业成为当时批发零售行业的主要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经济体制的改进和完善,市场经济逐步占据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主导地位。批发零售行业进入到转型阶段,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世界各国的大型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其依托规模优势和成熟化的市场运作经验,在中国不断开拓市场,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带动了消费的持续增长,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消费的快捷便利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促进市场繁荣。

图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累计同比数据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

从需求端来看,商品批发零售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伴随着近年来经济水平稳步发展、居民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升级的趋势,我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以及购买意愿不断增长,目前在我国居民的消费性支出中,食品、服装、一般家用设备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占比始终较大。具有较大的刚性,且该些支出水平收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抗风险性强。

图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是收入及同比增幅

单位:元、%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商的迅速发展,传统批发零售业务受到了较大冲击,同时也加速了传统业态的调整转型,通过拓宽渠道、更加注重客户需求等方面降低负面冲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适应消费加快升级,以消费环境改善释放消费潜力,以供给改善和创新更好满足、创造消费需求,增强消费能力,改善大众消费预期,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居民消费。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支持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型消费。

因此,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内需的不断扩大、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加上国家扩内需、促销费政策的支持,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将为我国商品批发零售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

总体而言,由于批发零售行业与居民生活内需领域密切相关,大部分属于日常刚性消费,因此受到外部经济、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冲击影响较小,具有典型的弱周期特征。未来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增长,消费理念和业务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商品批发零售行业将会持续稳定增长。

2、农产品生产销售业

发行人农产品生产销售板块业务主要以大米种植业务为主。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未来至少仍将有两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大米需求将大幅增长,城市消费结构改变,将间接消耗更多的粮食。我国大米行业的发展步伐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规模小、组织程度差。大米加工领域主要以小生产、小作坊、小商贩为主,少有大型品牌企业和领军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深入,中国巨大的市场消费力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大米品牌的进入,国内大米市场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

品牌消费时代的到来催生高端大米行业。我国消费者正从日常消费品时代步入品牌消费时代,加之媒体对“毒大米、陈化粮”事件的频频曝光,更大了消费者对发大米的安全和品质的注重,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日益显著。

图3-4:全国大米产量及累计同比增幅

单位:万吨、%

3、租赁和物业管理

对外租赁的商业百货业是一种于固定建筑内对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商品多样化需求的零售业态,处于商品贸易链的下游或末端,与批发商、生产商、设计公司等上游企业联系紧密,属于内需型消费类行业。行业成长多受益于宏观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抵御经济周期不利影响的能力相对较强。

图3-5:百货业零售总额及占社会零售总额比

单位:亿元、%

近年来,百货商场零售业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维持在5%以上的水平,总体发展趋势较为稳定,尽管受到电商的冲击,但是各类商场、专业市场在零售行业仍不可或缺。尤其是各地核心地区的商业物业出租率仍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租金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

(下转B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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